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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讲师朱运德律师 出生于1968年,业务专长劳动法律实务和公司法律实务,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合同法网、中国顾问律师网、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顾问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律师证号:19020511008021。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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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 员工工资包括哪些部分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保障员工工资支付知情权?
http://www.ldzc.org   劳动仲裁网   发布人朱运德律师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保障员工工资支付知情权?
答:《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
(一)要让员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这里有两个关键,一是依法建立制度,二是向员工公布。
所谓依法,有两层含义,一是程序合法。建立制度时在程序上要符合《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的要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制定、变更工资支付制度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非公有制企业制定、变更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员工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二是内容合法。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来说,制度不合法必然导致行为违法,员工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即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
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企业必须做到的。
(二)要确保员工能够对自己所得的工资进行事前预期和事后检验。用人单位要做到两条:
一是工资计算方面有变化要及时向员工公布。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要特别注意,计件单价的变化比较频繁,在实行新的计件单价前,要把新的计件单价告诉员工。
二是提供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这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得很清楚。工资清单应当包括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标准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帐号等记录,并由员工签收。提供工资清单就是要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应得的工资和被扣减的工资包括那些项目,数额各是多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方便员工自己事后检验。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员工对工资清单表示异议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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