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花岗镇闵某两年前在当地一塑料厂打工时,左手尾指意外受伤,却一直未得到工伤赔偿,直到她被发现身患癌症后,这一事件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日前,肥西县花岗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纠纷,从而了结一位癌症患者的最后心愿。
2007年5月,闵某到当地一家塑料厂打工,不料上班没两天就发生意外,左手尾指意外受伤,到医院治疗后,闵某的手指也失去部分功能。虽然厂方支付了医药费和误工费,但当闵某提出其他赔偿时被厂方拒绝。由于丈夫在外打工,而闵某在当地也人生地不熟,赔偿的事情就搁下了。
事情一搁就是一年多。今年闵某得癌症,病情每况愈下,但是在她的心里面“工伤赔偿”的事情成了一块心病,成天惦记着。在她的要求之下,丈夫通过花岗司法所再次向塑料厂要求赔偿。
得知此事后,司法所立即进行调查。厂方代表提出,当初已经支付了医药费,而闵某受伤是自己操作机器不当造成的,自身也应该承担责任。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出,厂方没有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最终厂方同意再次赔偿闵某8500元的补偿金。
躺在病床上的闵某听到这个消息后,激动得流下眼泪,几天后,闵某就离开了人世。闵的家人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她走得很安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