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农村来南京打工的吴子奇,在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可是包工头仅是派人把他送到了医院,支付了700元住院费后便拒绝再付钱。
昨天晨报法援热线接到一名受伤农民工的电话,他叫吴子奇,在电话里,他向律师和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吴子奇来自江苏淮安,他的工作是为门面房焊接门头。上个月25日晚9时许,由于门面房的墙柱脱落,他从2米高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工友们立刻通知了施工队的负责人陈六子,陈六子一边联系包工头刘表,一边将吴子奇送去医院。医院要求交纳2000元押金,“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只有500元,你先住着,我回去找老板拿钱。”扔下这句话,陈六子走了。然而,当第二天工友到工地找陈六子要钱时,却被拒绝了。第三天晚上,工友们拦住陈六子,非要他拿出钱不可,陈六子也只从身上掏出200元给工友。
随后,吴子奇的工友们又开始找大老板刘表。一连找了3天才找到,刘表只给了一句话:“让他过来谈!”可是吴子奇腿部骨折根本不能离开医院,好心的工友便替他与刘表谈判。工友们提出了3万元的要求,可是刘表却大为不满:“3万?我告诉你们,我顶多拿几千块钱给他,不行你们去找律师好了,反正我有的是时间。”事情便这样一直拖到现在。
记者找到了陈六子,陈六子表示,自己只是一个联系人,并不是包工头。记者试图从陈六子处问得刘表的联系方式,然而却得到了这样的答复:“我也找不到刘表,平时都是他联系我,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律师表示,吴子奇的包工头之所以不承担其工伤赔偿,是因为吴子奇没有跟刘表签过劳动合同,因此双方的劳动关系无法确定。然而,根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工程的发包方有责任承担吴子奇的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建议吴子奇先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再根据工伤等级向发包方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如若不成,吴子奇便可以向相关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