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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讲师朱运德律师 出生于1968年,业务专长劳动法律实务和公司法律实务,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合同法网、中国顾问律师网、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顾问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律师证号:19020511008021。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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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周瑞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http://www.ldzc.org   劳动仲裁网   发布人朱运德律师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省法院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单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案情摘要】
  2011年,被告人周瑞良在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枫林路58号经营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2013年11月底,被告人周瑞良因经营不善,为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离开公司藏匿,拒不支付该公司26名工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510771元。后经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裁判理由】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周瑞良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周瑞良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周瑞良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于2014年7月判处被告单位常州巨茂车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周瑞良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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