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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讲师朱运德律师 出生于1968年,业务专长劳动法律实务和公司法律实务,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合同法网、中国顾问律师网、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顾问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律师证号:19020511008021。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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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 >> 劳动派遣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及解读
劳动合同法解读: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
http://www.ldzc.org   劳动仲裁网   发布人朱运德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朱运德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权利的规定。

我国工会法和劳动法均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本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适用注意事项: 作为工会会员,理论上应当只是一个单位的会员,如果在派遣单位参加了工会,就不一定在被派遣单位参加工会。为了更好的解决觖被派遣劳动者加入工会的问题,全国总工会应当在本法实施后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同时工会也应当依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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