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网-首席讲师 |
首席讲师朱运德律师 出生于1968年,业务专长劳动法律实务和公司法律实务,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仲裁网、深圳劳动合同法网、中国顾问律师网、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顾问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律师证号:19020511008021。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
>> 详细介绍 |
|
|
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社会保险关系如何转换和接续?
|
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工本人对帐,审核缴费记录和计算个人缴费年限等信息,为下岗职工免费查询并打印个人帐户对帐单,公示和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 对再就业的(包括从事个体经济)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征收社会保险费,记录个人帐户;对未实现再就业或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方便自谋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无力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妥善保存其社会保险关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个人帐户的结存情况,说明领取相关待遇的条件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宣传。 |
|